为了紧密配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培养一批若干年后国家建设所需各行各业拔尖创新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了“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6000人(包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项目2500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3500人)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500人;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200人;中外合作项目(含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等1400人。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订
北京外国语大学2012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
一、 选派原则
1、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 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
院校,或国际知名的研究所,国别不限。
二、 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 申请人须是我校全日制脱产博士、硕士研究生;
3、 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
4、 年龄不超过35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身心健康;
5、 我校与北京市教委中外联合培养项目的获得者、已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的违约人员、国外录取院校全额奖学金获得者及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不得申请;
6、 具体条件:
申请类别 |
申请人所需条件
入学时间 |
留学期限 |
备注 |
攻读博士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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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级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 |
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
一般为36—48个月,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
获得国外录取院校出具的攻读博士或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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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 |
联合培养博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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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 |
申请当年 |
6—24个月 |
获得国外院校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订的联合培养计划 |
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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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
申请当年 |
12-2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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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换奖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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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
申请当年 |
12-2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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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与选拔程序
1、 各培养单位根据要求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的具体情况安排选拔和推荐工作;
2、 申请人应准备材料见本通知附件:《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申请人用)准备书面申请材料(请详见国家留学望“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www.csc.edu.cn;
3、 各培养单位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初选后将排序名单、推荐名单汇总表和申请人材料报研究生处培养办;
4、 研究生处培养办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规定的要求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公示,确定候选人名单,统一组织候选人2012年3月1日至3月2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5、 留学基金委负责最终的评审与录取工作。
三、 派出与管理
1、 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具体办法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执行;
2、 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
3、 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遵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有关规定及协议的约定,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的管理。
四、 资助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及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五、 工作进度安排
1、2011年12月 16 日:召开院、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辅导员和博士、硕士研究生动员会;
2、2011年12月31日前:各培养单位完成对申请人的审核,将初选排序名单、推荐名单汇总表报研究生处培养办;
3、2012年1月10日前:研究生处培养办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公示;
4、2012年3月1日至3月20日:研究生处培养办组织候选人统一网上报名,提交完整书面申请材料、审核候选人网上信息,审核、整理书面申请材料;
5、2012年3月27日:研究生处培养办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将有关申请材料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6、留学基金委组织材料评审、5月份公布录取名单、申请人按照规定办理派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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